互助县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汪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1.13万元。被告人汪某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不上诉。

互助县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互助县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张某(另案处理)与厦门触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另案处理)商议,以“5G三次方”APP 为名目,假借国家大政方针,对群众进行洗脑宣传,诱骗群众充值入会费成为正式会员。通过微信群、QQ群发布宣传资料,推广链接,吸引群成员扫描会员二维码发展下线,获得分红返利。2019年10月,被告人汪某经上线推荐,下载“5G三次方”APP,并交纳入会费成为正式会员。其为获得分红返利,组建微信群,将宣传资料、二维码分享至群内及其个人朋友圈,推广“5G三次方”APP。经鉴定,被告人汪某所在组织层级为20级,个人充值金额2.03万元。发展下线31级,直接发展下级34人,充值金额12.43万元,所有下级累计34057人,充值金额1026.38万元。被告人汪某非法获利11.1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推广国家支持的重点项目为由,依托“5G三次方”APP为平台,以获得高额分红返利为手段,要求普通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获得会员资格,按照注册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和投入金额为计酬返利方式,建立微信群作为组织、宣传平台,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31层34057人,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汪某不属于“5G三次方”APP创始成员,其在整个传销组织中处于20层,发展下级31层,对传销组织扩大规模起到了帮助作用,属从犯,应减轻处罚。且其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近年来,在多方合力防范打击下,传销犯罪案件处于低发态势。但涉及网络的新型传销模式,因其传销手法不断翻新,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不断增强,导致大量群众受骗。传销骗术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征:一是入门费、二是拉人头、三是复式计酬。所谓的高额回报,来源就是新会员的缴费。广大群众应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意识到正常经营无法获得传销组织宣称的高收益、高回报,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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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汪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1.13万元。被告人汪某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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